首页 > 公告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肺炎的相关人员有关工作保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28 16:49 来源: 编辑:田宇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切实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根据十人社函〔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保障问题公告如下: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由县人社局依法认定(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我局将开通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材料和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全力以赴地做好工伤保障工作。工伤认定咨询电话:13397290868(冯杰)、4230600(办公);待遇核销咨询电话:13636252795(左彬)、4231862(办公)。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