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参保朋友们:
新年好!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确保全县42万参保对象(包括外地参保对象)中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患者救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感染者用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我县已将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个人支付费用财政补助。根据省、市医保局和县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对发热病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从入院、隔离到治疗全过程一律免费,所发生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全部纳入政策兜底。
三、实行定点医院先救治后结算。我县参保对象,如在十堰市以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请前往当地定点医院救治,请救治定点医院或患者家属通过电话等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为您办好转诊备案手续。外地参保人员,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在我县就医,能够通过电话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转诊备案的尽量办理;如联系不上等特殊情况,可暂不办理转诊备案和结算手续,发生的费用由我们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我们将依据参保患者的信息记录(请收治医疗机构务必认真核实)和医疗费用记账等统一与参保地医保部门结算。
四、畅通医保业务网上办理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开通了网办业务绿色通道,春节假期工作人员轮流值守,为您办理医保业务。医保相关业务请您采用“网办”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外出。网络不通或不了解网办程序的患者,请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热心为您代办或电话指导办理(各乡镇医保服务站联系方式附后)。
五、请及时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全国统一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为确保您不因欠费断保影响待遇享受,请及时通过湖北电子税务APP客户端缴费。如需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维护的,请通过电话与户籍地乡镇医保服务站联系(可用微信或QQ上传身份信息)办理。
您的健康掌握在您的手中,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保护好自己。守护您的健康是我们的天职,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医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受理电话:
县医疗保障局值班电话:0719-4229717
城关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231953或13636177279
潘口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216370或13593756112
溢水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412513或13597865997麻家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496703或15897865585
宝丰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441375或13477963366
擂鼓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451707或13797829022
秦古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612478或13797844291
竹坪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631233或15926181366
大庙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640683或18772844566
得胜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621200或13886805294
双台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821123或13593704180
楼台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811300或13635728489
文峰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210039或15172259302
深河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291066或13733536798
上庸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281639或13872770484
官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671155或13872831348
柳林乡医疗保障服务站:0719-4681194或13451275931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