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胡某某,男,33岁,在十堰某公司工作。2020年1月20日13:30从汉口火车站乘高铁到达十堰东站(G6821次1号车8C座),16:30左右搭乘出租车回十堰家中,1月21日在公司加班,1月22日在家中未外出。1月23日中午自驾车从十堰到竹山县城关镇姐姐家探亲食宿。1月24日上午胡某某因发热到城关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自行转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给予抗炎治疗,1月25日在家隔离观察。1月26日再次到县人民医院检查,当天入住竹山国际大酒店1305房间至1月28日上午。退房后再次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收治入院,1月28日诊断为疑似病例,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胡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胡某某1月20日至1月28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胡某某有密切接触,如有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要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