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截至2月2日,我县已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459万元。
疫情发生后,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资金保障任务,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政府采购程序,为保证物资、设备尽快到位,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简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审批流程,提高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紧急印发《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竹山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的通知》,对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进行进一步明确,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柯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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