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张某某,女,52岁,籍贯湖北省竹山县,长年居住上海市。2020年1月19日乘坐上海至十堰高铁(具体车次及座位号不详),16:30左右在十堰东站乘坐大客(具体车牌号及座位号不详)于19:30左右回到竹山县城关镇家中。1月23日9:00左右在城关镇后街菜市场买菜、16:00左右在城关镇大润发超市购物。1月25日,在荆州沙市工作的儿子袁某(2月2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回家探亲。1月30日因身体不适到竹山县人民医院就诊时被收治入院,2月2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张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张某某1月19日至1月30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张某某有密切接触,如有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联系。
十堰市疾控中心:0719-8653676;竹山县疾控中心: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拜年、不串门、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