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清明节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经营性公墓(不含农村公墓,下同)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农村地区祭扫服务和管理。对具备条件开展现场祭扫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已自然形成的老坟院),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三、县民政、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高效有序开展祭扫服务。
感谢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