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7日,县人民法院双台法庭工作人员带着国徽,将巡回法庭搬到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7兄妹赡养88岁高龄母亲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某今年88岁,老伴已去世多年,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2014年后,王某某4个儿子和3个女儿相互推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2月,经过村支两委协商调解并达成协议,约定由4个儿子各轮流护理一年。但是,2020年2月24日,王某某被其中的一个儿子送至村委会,被暂时安置在三用堂至今,后在该村的努力下积极联系家属,指定一名亲属代为照料。
无奈之下,王某某委托白莲村村支两委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并委托村主任王永桥为诉讼代理人。考虑到当前正值春耕复产关键时节,当事人年事已高,且腿脚不便,县法院决定以“流动法庭”的形式,公开进行审理。
审理中,随着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原告代理人等一一就位,审判员宣布法庭开庭,法庭审理正式开始,原告代理人、被告互相陈述,法官耐心调解。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经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考虑到双方基本情况、个人意愿,以及部分子女长居外地的实际,未达成一致意见。对此,县人民法院双台法庭将会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尽快做出判决。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意”。尊老爱幼、文明乡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这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通过巡回庭审、下乡开庭的方式,送法入村、法治扶贫,旨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感化一方的目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老人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周围群众。(卢波 魏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