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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4-23 17:08 来源:竹山融媒体中心 编辑:贺荣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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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

群防群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反弹,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暂不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要加大上述场所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擅自开业开放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各类文化、体育、健身组织的管理,疫情未解除前,禁止开展广场舞、文化体育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县城管执法局加大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做好未戴口罩、扎堆聚集人员劝阻工作。

  三、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商超、酒店、餐饮、美容美发等重点场所及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和体温监测,严禁拒绝体温监测及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引导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要多举措降低人员密度,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组建专班,常态化开展巡逻巡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出现扎堆聚集的场所依法依规停业整顿。

  四、各乡镇要建立社区常态化群防群控机制。每个村(社区)组建由村(社区)干部、民警和村医(社区医生)组成的防控专班,分片包干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每个小区(村民小组)成立一支由网格员、小区物业管理员(村民小组干部)、小区志愿者组成的防控工作队,负责小区(村民小组)管控、重点人员排查、公共场所巡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消杀等工作。

  五、切实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多形式、全覆盖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要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当前无症状感染、境外输入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更加注重自身防护,保持“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的良好习惯。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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