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备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决战决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坚决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统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方案的通知》(竹政发〔2020〕9号)文件,现将2020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0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共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7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5万元(扶贫发展4305万元、以工代赈1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4万(扶贫发展44万元、省直驻村工作队经费30万元、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000万元)。
二、备案明细
由于省直驻村工作队经费30万元不纳入统筹项目,实际应备案项目54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4万元。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5万元
1.扶贫发展4305万元。产业扶贫支出2559万元(老茶园改造70.9万元、幼龄茶园管护2488.1万元)、乡村振兴带动扶贫1746万元。
2.以工代赈100万元。用于贫困村提升工程100万元。
(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4万元
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000万元及扶贫发展4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带动扶贫1044万元。
附件:竹山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备案表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请于竹山县扶贫办扶贫开发股联系,联系人:袁博,电话15872690067。
竹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