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圆您安居梦”政策宣传答记者问(三)
近年来,十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新变化”格外引人注目,关注度持续攀升,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帮助群众更好、更快地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近日,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走进十堰公积金中心竹山办事处,就部分调整优化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实施情况进行了采访。
问: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有无变化?
答:近几年来,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一直未变,即(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以上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一律上浮10%。
问:据了解,有些地区的村(社区)组织正在有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十堰辖区有这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吗?
答:有。2019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通知》(十政办函〔2019〕80号),《通知》规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城市社区干部和部分有条件地区的村干部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问:什么是骗提骗贷行为?如何进行治理?
答:骗提骗贷是指违反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2018年5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决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通知》(十政办函〔2019〕80号)规定,“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要主动协调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工作。对参与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的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问:个人从原单位离职后,目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是否可以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证件?
答:账户封存期间,如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所需资料: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停缴凭证;②身份证(如有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③《十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表》;④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