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该镇结合实际,对党员作出十条禁止性规定,内容主要针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严禁违法乱纪、严禁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禁干部“走读”、工作日饮酒、严禁不担当、不作为、拖延应付、严禁不到村、不履职等。
“目前,‘十条禁令’已下发至各村各单位,下一步我们将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督查,对顶风违纪者依情况予以通报、约谈、诫勉,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镇纪委书记方建新介绍道。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麻家渡镇通过进一步严纪律、明责任,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懈怠思想和厌战情绪,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严查快办,实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以铁的纪律、铁的举措确保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赵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