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7月初,我县为1.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400万元。至此,我县已累计为贫困户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6376.9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为帮助宝丰镇双庙村贫困户刘克柱增加收入,镇村将他家作为光伏扶贫对象,每年获得3000元的分红收益,“自光伏电站建成以后,我家每年能够享受3000元钱的分红,对于我家确实有很大的帮助。”刘克柱高兴地说。
刘克柱还通过养殖鸡、鸭及就近务工等,年收入达3万元,已实现脱贫致富目标。在双庙村,像刘克柱一样受益的贫困户有43户,每年享受分红资金12.9万元,成为他们稳定增收的主要来源。
自2017年11月以来,我县投资5亿元,按照“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维护、统一管理核算、统一收益分配”的原则,兴建了34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65兆瓦。自建成并网发电以来,我县光伏电站已累计发电1.3亿度,实现产值1.26亿元。根据《竹山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截止目前,我县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已分配到村到户7876.9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村级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6376.9万元用于农户收益分配,我县1.2万户贫困户通过光伏扶贫每年可实现稳定增收3000元。 (王 锐 操轶池 任典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