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奖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的线索范围
(一)无捕捞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堵河、汉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
(二)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三)在禁渔区(万江河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丹江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堵河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王家河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郧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堵河龙背湾多鳞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内,从事捕捞活动,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二、奖励金额
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元奖励。
竹山县举报电话:
竹山县公安局
0719-110
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
0719-4223869
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9-4221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