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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剪神美容美发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竹山县剪神美容美发从事理发服务未按规定对理发工用具消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竹卫公罚202012

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竹山县剪神美容美发   (张甲 )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21102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甲

违法事实

提供给顾客可反复使用的理发工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

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8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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