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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三个融合”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20-08-10 17:09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荣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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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竹山县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与思想认识、规章制度、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与思想认识深度融合。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竹山县2020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县委编委会集中学习解读,确保编委领导、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学深悟透。编印分发《机构编制宣传手册》;将学习宣传《条例》确定为各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的具体内容,通过学习研讨、撰写体会、现场考学等形式,全面宣传贯彻《条例》。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条例》及其《释义》等内容。

  二是与规章制度深度融合。对照《条例》内容,制定《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优化管理机制,落实编委领导体制调整和编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要求,从梳理职能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办事标准3个方面入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编印《县委编办机关管理制度手册》。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主动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贯彻《条例》融入到每项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严把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用编进人审批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把好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健全用编核准机制,修改完善《核准编制使用计划通知单》,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环保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中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强化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到全县11个县委工作机关和2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重点检查职责界定、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转隶、事业单位同步划转、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等六个方面改革落实到位情况,督促推动部门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雷运桥 徐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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