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征管岗位职责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构建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实施方案(修订版)》(十税函〔2020〕50号)的批复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溢水税务分局专司全县高、中等级风险应对处理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溢水税务分局原管辖溢水镇、麻家渡镇2个乡镇税费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职能统一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宝丰税务分局。
三、取消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上庸税务分局应对全县高、中等级风险工作职能,其原有上庸镇、深河乡、官渡镇、柳林乡4个乡镇税费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职能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