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竹山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竹政办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及其他特殊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四、缴费方式
(一)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缴费。
(二)前往协作金融机构或代征银行进行缴费。
(三)由村组(社区)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集中申报缴费。
(四)通过自助办税机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20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