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以前年度船舶报废拆解和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9〕74号)和《关于市交通局船舶标准化资金清算和拨付的通知》(十财建文〔2020〕280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7月以《关于船舶标准化资金清算和拨付的通知》(十财建发〔2020〕181号)文件,下达我局应兑付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4.5万元。涉及我县3艘船舶(竹客一号、竹山客6号、竹客8号)都已按要求进行了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改造完成后通过验收和资料审核,符合改造要求,现对拨付3艘船舶标准化改造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如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县港航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联系电话:0719-4225226。
附:2010-2017年湖北省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补助资金清算明细表.xls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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