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文工作需要,结合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精神,竹山县创文办、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十堰亨运集团竹山县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车公司)开展“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创建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落实:
1.成立“零酒驾”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2.在出租车公司设立专门或固定的“零酒驾”创建宣传栏或张贴宣传海报,"零酒驾"创建宣传氛围浓厚。
3.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宣传教育活动,每月联合当地公安机关至少开展一次“零酒驾”创建宣传教育活动。
4、出租车公司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拒绝酒驾承诺书》签署率达100%,抽查单位职工酒驾与醉驾相关法律条文,知晓率达100%。
5、建立出租车公司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台帐,随时掌握机动车驾驶人日常驾驶车辆动态。
6.出租车公司职工驾驶人年内无酒驾违法行为、无酒驾交通事故发生。
特此公示。
竹山县创文办
十堰亨运集团出租车有限公司
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二0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