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医疗保险灵活参保人员: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经县人社局和县医疗保障局双方研究协商一致,现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移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移交业务内容
(一)原由县人社局基金结算中心经办的城镇职工医保(包括生育保险)申报核定、个人账户分配等相关业务移交县医疗保障局。
(二)原由县医疗保障局经办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业务移交县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移交后业务经办地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业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三楼大厅办理;工伤保险业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西区807室办理。
三、移交业务时间
上述相关业务均从2020年10月9日起正式移交。
四、咨询电话
在经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
县医疗保障局:0719-4232158 4231896 423055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30600
县社会养老保险局:0719-4231262 4225661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