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竹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卫传罚[2020]4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竹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宝丰镇桂香路91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 |
负责人姓名 |
毛全意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儿科、外科、检验科2020年09月16日在开展诊疗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 二、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1月03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