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竹山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30)的公示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竹山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30)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
依据《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总规”),结合现状踏勘情况和甲方意见,确定本次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区域总面积约99平方公里。具体为:东以沙沟、莲花山山脊为界,西以潘口河龙王寨、南坝大洼梁子为界,北起龙王沟茶亭、黄家垭、北星河大桥,南至余家垭、女娲天池秦王寨。
2、近期建设目标
第一阶段:至2016年底,达到《湖北省园林城市(县级)标准》的评价标准要求,建设湖北省省级园林城市。
第二阶段:至2020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中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16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4.8%,绿化覆盖率≥39.2%。
3、远期建设目标
至2030年,参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高标准建设城市绿地,聚力打造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竹山县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内的总绿量达7621.9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区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为595.83公顷,绿地率达到37.5%,绿化覆盖率为41.6%,其中公园绿地234.3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72平方米/人。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5.《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建设部784号)
6.《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号)
7.《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10.《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
12.《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13.《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1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
15.《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5年湖北省政府75号)
16.《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修订稿)鄂建办[2010]154号
17.《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18.政府提供的竹山县地形图等资料、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到的其它相关资料。
三、公示地点
1.新闻媒体:《今日竹山》、竹山政府网。
四、公示时间
1.发布之日起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232011或4222191
地址: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山县北大街35号)
邮编:442200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