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山县2020年度困难企业(参照)
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精神,经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会审,拟对57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疫情期间“停不得”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酒店、餐饮、旅游企业和疫情防治定点医院等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共返还资金257.36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竹山县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15727085008。
附:竹山县2020年度困难企业(参照)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情况明细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