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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 2021-01-21 09:17 来源:竹山融媒体中心 编辑:苗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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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普查的标准时点2018年12月31日开始,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乡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46,竹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王海军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竹山县统计局,由28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乡镇、相关部门、村(社区)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600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结合国家下发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先后印发《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竹山县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竹山县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工商、税务、民政、编办、教育、住建、人社、统计、公安9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4万多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

  六、确保数据质量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通过了事后质量抽查,符合质量要求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11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875个,增长39.03%;产业活动单位3987个,增加722个,增长22.11%;个体经营户21641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量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117

100.00

  企业法人

1463

46.94

  事业单位、机关法人

615

19.73

  社会团体法人

72

2.31

  其他法人

967

31.02

二、产业活动单位

3987

100.00

  第二产业

749

18.79

  第三产业

3238

81.21

三、个体经营户

21641

100.00

  第二产业

4441

20.52

  第三产业

17200

79.48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92个,占28.6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08个,占22.71%;制造业405个,占12.9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140个,占46.86%;住宿和餐饮业2241个,占10.36%;制造业2204个,占10.18%(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总计

3117

100

21641

100

农、林、牧、渔业

106

3.40

4

0.02

采矿业

52

1.67

70

0.32

制造业

405

12.99

2204

10.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4

1.73

18

0.08

建筑业

114

3.66

2186

10.10

批发和零售业

892

28.62

10140

46.8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8

1.54

1550

7.16

住宿和餐饮业

58

1.86

2241

10.3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

0.64

150

0.69

金融业

4

0.13

0

0.00

房地产业

68

2.18

355

1.6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8

4.11

443

2.0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

2.73

171

0.7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

1.22

12

0.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

1.60

1693

7.82

教育

99

3.18

224

1.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2

3.91

69

0.3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6

2.12

111

0.5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08

22.71

0

0.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463个,比2013年末增加35个,增长2.45%。其中,内资企业占99.5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1%,外商投资企业占0.2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10%,私营企业占77.08%(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总计

1463

100.00

 内资企业

1457

99.58

  国有企业

16

1.10

  集体企业

5

0.34

  股份合作企业

3

0.21

  联营企业

3

0.21

  有限责任公司

232

15.92

  股份有限公司

73

5.01

  私营企业

1123

77.08

  其他企业

2

0.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0.21

 外商投资企业

3

0.2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6520人,比2013年末减少519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598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2487人,减少750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4033人,减少4749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624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406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304人,占20.17%;制造业6806人,占18.80%;批发和零售业5603人,占15.4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918人,占44.30%;制造业6741人,占11.99%;建筑业6553人,占11.65%(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其中:

女性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女性

总计

36520

13598

56245

23406

农、林、牧、渔业

500

155

10

4

采矿业

821

107

346

86

制造业

6806

2655

6741

27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60

341

61

22

建筑业

3800

707

6553

2431

批发和零售业

5603

2438

24918

105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6

258

3776

1587

住宿和餐饮业

526

354

5914

261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5

64

365

154

金融业

322

93

0

0

房地产业

854

322

865

3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4

225

1091

45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38

158

417

17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1

227

29

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34

186

4174

1737

教育

3738

1770

546

22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30

1166

168

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8

191

270

1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304

2181

0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09726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5.9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4.04%。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88407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1.4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8.53%。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2232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2.2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7.73%(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

位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2709726

1088407

1222324

农、林、牧、渔业

10291

563

9604

采矿业

49297

21618

63740

制造业

379934

151896

5876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66303

558364

83936

建筑业

120873

46048

148146

批发和零售业

143052

38362

2030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607

15083

18045

住宿和餐饮业

23180

5638

1196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669

14635

3220

金融业

5478

120

212

房地产业

108432

76207

381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3780

39874

1378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682

2077

1036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575

728

47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209

406

7429

教育

242157

24030

752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9323

41710

399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767

3209

68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11116

47839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11个,比2013年末增长92.83%;从业人员8687人,比2013年末增长22.4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06个,占99.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个,占0.39%;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5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个,占全部企业的0.59%;集体企业2个,占0.39%;私营企业256个,占50.1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0.8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35%,集体企业占0.06%,私营企业占57.95%(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511

8687

 内资企业

506

8538

  国有企业

3

30

  集体企业

2

5

  股份合作企业

3

26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53

2199

  股份有限公司

23

261

  私营企业

256

5034

  其他企业

165

98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78

 外商投资企业

3

7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2个,制造业40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4个,分别占10.18%、79.26%和10.5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9.75%、12.72%和11.5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45%,制造业占78.3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2.2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13%、10.07%和9.39%(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511

8687

采矿业

52

82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

2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9

7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

16

 非金属矿采选业

36

679

 其他采矿业

1

25

制造业

405

6806

 农副食品加工业

65

875

 食品制造业

6

6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2

1314

 纺织服装、服饰业

10

90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1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

98

 家具制造业

3

2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

4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86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

341

 医药制造业

13

30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

18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9

81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2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376

 金属制品业

7

14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

100

 汽车制造业

2

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1

2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

7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

218

 其他制造业

1

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4

106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8

77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6

2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5534万元负债合计73187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5320万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总计

1395534

731877

735320

采矿业

49297

21618

6374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477

222

98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6688

201

380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56

66

682

 非金属矿采选业

41215

21097

57424

 其他采矿业

659

33

842

制造业

379934

151896

587643

 农副食品加工业

75170

23684

87888

 食品制造业

2075

1201

629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3270

12636

124592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156

7252

4520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39

110

25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494

9

5842

 家具制造业

114

23

103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760

51

252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88087

37148

7630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6158

5651

30184

 医药制造业

25795

8055

8019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303

22096

2166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9246

18492

7616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1

12

36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6825

6876

4697

 金属制品业

9148

4265

7222

 通用设备制造业

265

18

187

 专用设备制造业

3902

3135

4900

 汽车制造业

208

40

24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36

0

176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09

173

17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96

965

8089

 其他制造业

476

0

23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5

1

1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26

1

7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66303

558364

8393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36733

554981

7366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9569

3383

10271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黄金

千克

73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394601

水泥

603705

大米

10337.0

精制食用植物油

7515.0

精制茶

1019.5

塑料制品

50632.0

白银(银锭)

千克

8067.6

液晶显示屏

万片

104.4

发电量

万千瓦时

155407.3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14个,从业人员3800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4个,占100.00%。其中,私营企业占71.9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0%。其中,私营企业占64.95%(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114

3800

  内资企业

114

3800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7

1286

  股份有限公司

5

46

  私营企业

82

2468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5.6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67%,建筑安装业占3.5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4.2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3.3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74%,建筑安装业占1.0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84%(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114

3800

 房屋建筑业

52

2789

 土木工程建筑业

19

750

 建筑安装业

4

3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9

2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87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53.2%。负债合计4604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146万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120873

46048

148146

 房屋建筑业

95866

38037

120995

 土木工程建筑业

15055

5990

21399

 建筑安装业

4723

1455

89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229

566

485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92个,从业人员5603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2.29%,零售业占67.7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3.27%,零售业占66.73%(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5%(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892

5603

批发业

288

186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19

65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9

73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

9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

2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

9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5

12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

33

 贸易经纪与代理

2

8

 其他批发业

12

98

零售业

604

3739

 综合零售

75

8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17

136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9

16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7

32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8

20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

54

24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3

20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3

21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8

164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892

5603

 内资企业

891

5600

  国有企业

4

12

  集体企业

3

7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71

1080

  股份有限公司

17

84

  私营企业

439

2146

  其他企业

356

226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052万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587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465万元,负债合计3836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3005万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143052

38362

203005

批发业

49587

10257

7086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2271

966

1431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848

1969

1642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2620

6013

2645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069

616

422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94

105

233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048

266

386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693

72

849

 贸易经纪与代理

49

0

185

 其他批发业

2196

250

2202

零售业

93465

28105

132143

 综合零售

20978

14031

2185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8784

5492

3953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891

353

54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264

4160

854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750

214

573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

8064

1695

1706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035

500

1565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586

1126

839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114

535

989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4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3.33%和66.00%(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41

493

 水上运输业

2

1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

25

 邮政业

7

5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949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7.01%。负债合计846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45万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17949

8460

18045

 道路运输业

13119

7722

15227

 水上运输业

621

86

57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883

637

1333

 邮政业

326

14

91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8个,从业人员526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1.03%,餐饮业占68.9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5.36%,餐饮业占64.64%(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0%(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58

526

 住宿业

18

186

  旅游饭店

6

130

  一般旅馆

11

53

  其他住宿业

1

3

 餐饮业

40

340

  正餐服务

37

325

  快餐服务

2

5

  饮料及冷饮服务

1

10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58

526

 内资企业

58

526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1

6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3

154

  股份有限公司

2

54

  私营企业

40

300

  其他企业

2

1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180万元,比2013年末下降5.3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75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05万元,负债合计5638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1960万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23180

5638

11960

 住宿业

7675

2123

3993

  旅游饭店

4025

2033

2652

  一般旅馆

3647

90

1186

  其他住宿业

4

0

155

 餐饮业

15505

3515

7967

  正餐服务

15206

3489

7734

  快餐服务

51

1

117

  饮料及冷饮服务

248

25

116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从业人员118人(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19

11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7

2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

9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405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39.47%。负债合计1463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0万元(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22405

14635

322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67

25

42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238

14610

2794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5个,比2013年末增长80.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3个,物业管理企业2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7.14%、145.45%和持平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39人,比2013年末增长19.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46人,物业管理企业262人(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65

839

  房地产开发经营

33

546

  物业管理

27

262

  房地产中介服务

2

2

  房地产租赁经营

3

2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8411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40.7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4734万元,物业管理企业3065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8万元负债合计7620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141万元(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108411

76207

3814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4734

75899

33555

  物业管理

3065

145

3796

  房地产中介服务

28

10

17

  房地产租赁经营

584

153

77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8个,从业人员60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6.90%和126.3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32%,商务服务业占90.6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31%,商务服务业占91.69%(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118

602

 租赁业

11

50

 商务服务业

107

5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61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542.14%。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1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741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71.0%和2584.31%。负债合计3986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89万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113612

39866

13789

 租赁业

871

109

1354

 商务服务业

112741

39757

1243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85个,从业人员53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个,从业人员344人(详见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39

344

 研究和试验发展

1

9

 专业技术服务业

21

16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7

1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69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68%。负债合计146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2万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7569

1462

10362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8

3

2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4976

1114

410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485

345

6022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8个,从业人员4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71%和27.6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112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42.1%和50.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96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62.81%。负债合计60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62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179万元,比2013年下降91.2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99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0个,从业人员334人(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总计

50

334

 居民服务业

28

26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3

46

 其他服务业

9

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28万元,负债合计40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29万元(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总计

5928

406

7429

 居民服务业

5161

237

583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56

136

1377

 其他服务业

110

33

222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373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4个,从业人员329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18万元,比2013年增长968.67%。负债合计100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29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2539万元,比2013年增长338.7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2304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22个,从业人员2030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7个,从业人员176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51万元,比2013年增长534.69%。负债合计227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84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1073万元,比2013年增长63.6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4486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6个,从业人员39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0.0%和42.1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30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8.42%和39.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70万元,比2013年增长15.6%。负债合计320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07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497万元,比2013年增长62.4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69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08个,比2013年末增长28.5%,从业人员7304人,增长7.8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7192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51%。其中,新材料产业6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63%;生物产业3个,占7.32%;节能环保产业2个,占4.88%。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3年末增长100.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8.18%,比2013年提高5.68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8342万元,比2013年增长1364.63%;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9.0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1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81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450.0%和90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90.91%,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0.91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3年增长42.86%,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3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29人年,比2013年增长11.9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214万元,比2013年下降9.3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4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25.0%和10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80.00%,比2013年提高30个百分点。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R&D经费支出


R&D经费支出(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总计

2214

0.39

制造业

2214

0.47

农副食品加工业

554

0.76

纺织服装、服饰业

95

0.2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99

1.65

医药制造业

316

0.4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95

1.9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62

3.3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93

5.34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68个,比2013年末增长137.17%;从业人员2246人,比2013年末增长75.06%;资产总计156875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99.16%。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34个,比2013年末增长143.75%;从业人员2090人,比2013年末增长98.10%;资产总计149091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34.9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398万元,比2013年增长472.68%。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4个,比2013年末增长100.0%;从业人员156人资产总计7784万元,全年支出(费用)257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

 

  根据竹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五位的地区是:城关镇1296个,占41.58%;宝丰镇349个,占11.20%;溢水镇183个,占5.87%;得胜镇162个,占5.20%;麻家渡镇149个,占4.78%(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总计

3117

100.00

3987

100.00

 城关镇

1296

41.58

1588

39.83

 溢水镇

183

5.87

227

5.69

 麻家渡镇

149

4.78

176

4.41

 宝丰镇

349

11.20

457

11.46

 擂鼓镇

93

2.98

127

3.19

 秦古镇

111

3.56

146

3.66

 得胜镇

162

5.20

208

5.22

 上庸镇

72

2.31

103

2.58

 官渡镇

96

3.08

148

3.71

 潘口乡

121

3.88

166

4.16

 竹坪乡

115

3.69

140

3.51

 大庙乡

58

1.86

80

2.01

 双台乡

84

2.69

118

2.96

 楼台乡

85

2.73

93

2.33

 文峰乡

59

1.89

86

2.16

 深河乡

35

1.12

48

1.20

 柳林乡

49

1.57

76

1.9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除金融、铁路和省直报单位外,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五位的地区是:城关镇16490个,占45.54%;潘口乡3341个,占9.23%;宝丰镇3213个,占8.87%;溢水镇1773个,占4.90%;麻家渡镇1375个,占3.80%(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个)

其中:女性(人)

总计

36211

13510

 城关镇

16490

6300

 溢水镇

1773

643

 麻家渡镇

1375

463

 宝丰镇

3213

1149

 擂鼓镇

921

378

 秦古镇

1369

366

 得胜镇

1091

399

 上庸镇

899

423

 官渡镇

709

244

 潘口乡

3341

1384

 竹坪乡

1100

349

 大庙乡

413

172

 双台乡

943

266

 楼台乡

1097

410

 文峰乡

518

203

 深河乡

365

160

 柳林乡

594

201

   注:表中分项数据不包含金融、铁路和省直报单位数据。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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