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2021年3月10日,根据竹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郑飞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二号)
2021年3月10日,根据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常荣义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一号)
2021年3月10日,根据竹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郑飞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二号)
2021年3月10日,根据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常荣义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