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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09 15:23 来源:竹山融媒体中心 编辑:贺荣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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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扎实开展整治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自即日起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1)网络订餐平台管理。网络订餐平台是否建立入网主体实名登记审查,并明确入网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审查餐饮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明等。

    (2)证照及人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许可证行为,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和备注项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3)场所设施。加工场所内外是否环境整洁、干净,加工经营场所内是否圈养、宰杀活禽畜类动物食物,贮存、留样、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害、餐厨废弃物收集等设施是否齐全。

    (4)原料采购使用。是否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所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或者不合格的肉类、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过期变质食品、回收食品等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5)加工操作。食物贮存、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的数量是否超过本单位加工制作能力。

    (6)送餐要求。入网餐饮单位是否选择距离较近并可在安全时限内送达的客户送餐;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应在第三方平台醒目位置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按照标示的事项提供外送服务。送餐容器和包装应清洁、完好,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穿着清洁工作服。

    (7)防疫措施。入网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送餐人员是否落实2针新冠疫苗接种,是否进行周期性核酸检测,是否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即日起至12月

        来信来访地址:竹山县城关镇民族路10号

        举报电话:12315

        四、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竹山县市场监管局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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