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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一周年催生文明新风尚
发布时间: 2021-12-21 14:51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荣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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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2022年1月1日,是《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1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宣讲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文明有礼竹山人。连日来,竹山县创文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载体,在全县组织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七进”宣传宣讲活动。

  “七进”宣讲中,全县各单位、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红马甲”“小红帽”走进学校、走进机关、走进商场、走进景区、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家庭,通过敲门入户、定点宣讲、开展讲座等方式给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发放《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册子,宣讲条例中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广场舞噪音、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祭扫、公共秩序、文明养犬、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引导市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规范,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

  城市环境能够优美、干净,离不开城市管理者的精心维护,更离不开每一位“爱家”“护家”的城市主人主动践行“文明公约”,形成促进文明行为的强大合力。在过去的一年,市民普遍有个感受,就是“今年竹山绿地和公园越来越多了,出门就能见绿,家门口的风景越来越好”“不仅小区环境卫生整洁了,马路上、背街小巷也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渐渐成为城市底色。

  据了解,过去一年,围绕“做文明有礼竹山人、为文明城市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竹山县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全面贯彻执行《条例》,一是组织《条例》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三次《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发放《条例》2万册,通过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自觉培养文明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二是推出新版《文明竹山30条》,通过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云上竹山客户端、公益广告等大张旗鼓宣传,媒体曝光不文明出行行为5批次,引导市民遵守文明守则,养成文明健康好习惯。三是典型示范引领。截至目前,庞昌兵、陆龙武、陈玉香三人上榜十堰市“十堰好人·楷模”,范根林入围5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联合县妇联推荐表彰“最美家庭”119户。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基层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倡树文明新风,号召大家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朋友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邱亮 严耀琴 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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