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扎实落实“双减”政策,营造全县教育事业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工作提醒函》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以下行为的,请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1.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2.违规开设培训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
3.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县教育局将不定期明查暗访,同时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据实、详实举报,以便核查、处理、问责、追责。
举报电话:0719-42201020719-42201730719-4225361
特此公告。
竹山县教育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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