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29日,我县召开禁鞭工作会。会议要求,我县自2月17日起,城区中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奇,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峰山出席会议。
我县东至城关镇莲花村、桥东村,西至潘口电站,南至城关镇南门村至潘口乡悬鼓洲村一线,北至邓坪工业园的环形区域等城区中心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1月30日至2月16日,原则上不得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2月17日起,在禁放区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开展禁鞭工作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需要。要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禁鞭”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支持“禁鞭”工作。要依法进行处理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查严处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打好城区中心区“禁鞭”攻坚战,实现城区“零燃放”目标。(王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