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太感谢税务机关了,你们的工作效率真快,帮我‘追’回了被冒用的个人信息。”近日,竹山县王某向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打来感谢电话。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申报期,王某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时,突然发现自已多出了一条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某企业为其申报了工资薪金。这让王某大吃一惊,自己从未在该企业入职,怎么会平白无故有了工资薪金,还存在个税申报信息。
王某第一时间联系到县税务局,说明了该企业为自己申报的工资薪金信息有误。县税务局一方面进入系统查询该企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另一方面实地走访该企业核查工资薪金发放情况。在经过细致充分的排查后,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的“本来面目”浮出水面。
县税务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责令该企业删除有误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更正虚假所得税申报数据,并对该企业违法事实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在税务机关的帮助下,王某被冒用的个人信息“完璧归赵”,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据了解,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以来,县税务局加强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宣传,辅导纳税人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采取各项措施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董治萍 艾欣 吴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