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8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在城区突击开展道路运输检查,拉开了打击非法营运“春雷—2022”专项行动序幕。
8时50分, 在城区环城路,车号鄂CMX5XX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悬挂“电子”标识器,在人民路主动揽客1名拉至盐业公司,当事人王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涉嫌非法营运,依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被机动中队依法暂扣;9时40分, 在城西水厂路段,车号鄂C628X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悬挂自制“出租”标识牌,在潘口乡小漩主动揽客1名预拉至城区,当事人张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涉嫌非法营运,依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被执法三中队依法暂扣。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王某、张某某将面临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此次打击非法营运“春雷—2022”专项行动为期60天,旨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重点打击六类违法行为,一是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二是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四是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五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六是其他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打击非法营运“春雷—2022”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执法车辆6台,暂扣非法营运车辆5台,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案件1起。(费华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