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6日,竹山县检察院和县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检察院和县残联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日常联络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充分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保障残疾人平等行使诉权。在办理涉残案件过程中,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尽快结案的办案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救济方式,切实为困难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强化维权服务,开展法律援助20余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