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取得适任证书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案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航离岗,并给予当事人处以3000元罚款。
3月11日10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水路中队执法人员在潘口库区水域巡航巡查时,发现一艘旅游客船时停时航呈S字型自上庸码头驶向对面渡口,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通过执法海巡艇扩音器,责令该船驾驶员立即停船接受检查。经现场发现,该船载有游客34人,船舶系县某旅游公司所属,船舶证书齐全,但船舶驾驶员王某某不能提供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涉嫌无证驾驶船舶载客航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王某某立即停航离岗接受调查。
经调查取证,船舶驾驶员王某某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王某某立即停航离岗,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
自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春雷—2022”专项行动以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闻令而动、水陆并进,以雷霆之势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车辆180台,暂扣非法营运车辆35台,检查渡口13处,检查各类船舶30艘,查处危险货物运输案件1起,查处未取得适任证书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案件1起。(费华军 周勇 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