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19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擅自砍伐公路行道树案,给予当事人9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G242国道沿线开展路政宣传时,发现G242国道K1820+600米处公路行道树被人为砍伐,经现场查看测量,砍伐的行道树胸径为6CM、共8棵。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走访调查,经查,砍伐行道树为官渡镇明某所为,当事人明某认为公路行道树影响其耕地农作物生长,在未取得任何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雇人将其砍伐。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勘验笔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给予当事人9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对砍伐路段树木进行补种。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费华军 王小波 张昌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