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依法规范教育和管理社区矫正人员,有效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连日来,县司法局做到“四个强化”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经常听取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汇报,常态化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形势,从全县安全稳定大局出发,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和部署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的社区矫正工作。
强化刑事执行。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创新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在执行法律上体现严肃性,在工作方法上体现人性化。在开展纸面服刑清理清查工作中,对2013年以来1400多名社区矫正解矫对象档案进行认真清查。对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社区矫正900多名对象进行了重点评查;对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重点排查。通过排查,无一例纸面服刑现象。
强化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矫情分析,掌握重点矫正对象动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比,开展一次矫情分析,落实规范执法、规范监管,查找工作中不足,切实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教育,真实反映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轨迹。
强化督办问责。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督办检查和对矫正对象开展一次全面走访、点检,面对面交流,核查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根据督办检查和走访点检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通报。对于措施不力、监管不严、作风不实的情形,及时向局党组汇报,采用谈话提醒、批评等措施,督促抓好整改。截至目前,共约谈提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4人次,通报批评教育5人次。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增强了司法干警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敢抓敢管的责任感。(陈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