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推动我县网络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执法,做好“6·18网络购物节”监管工作,6月17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打击网络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执法行动,并向相关经营主体作出行政提醒。
一是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良好秩序。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落实法定责任,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二是要积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抵制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不得对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三是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四是不得违规促销。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标明减价或折价基准、明确告知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将强化技术监控手段,加大审查监管力度,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支持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章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