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30日,县发改局出台文件,大幅下调公立医院停车场收费价格:自7月1日起,竹山县公立医院停车服务收费一天不得超过10元,其中新能源车辆不超过9元。据悉,此价格在全市各县区中价格最低。这是该局积极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一个成果。
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局着力在基层一线发现问题。在走访中,不少群众反映停车场收费贵。竹山老城区停车较为困难,不少车辆停入公立医院停车场。该局在实地监审中发现,有些停车场对收费标准没有在显著位置公示,没有严格执行优惠政策。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该局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精神,出台了《关于规范竹山县公立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城区规划范围的公立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公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残疾人“三证合一”专用车辆,以及住院和门诊就诊的病人车辆或陪护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其它停放车辆,大幅下调收费标准,30分钟—1小时内收3元,新能源汽车收2元;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由加收2元降到1元,新能源车辆只加收0.5元;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不得超过10元,新能源汽车不得超过9元;一次停车超过24小时以上,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同时,城区规划范围以外的公立医院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下调。(张宁 袁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