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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全县晴热高温极端干旱天气条件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1 23:41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泽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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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县日最高气温达到39-42℃,8月12日,我县最高气温达到湖北省有气象记录以来最高温度43.9℃,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加快林内可燃物水份蒸发,加之当前林内休闲度假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日益攀升。据气象部门预测,高温少雨天气将持续到本月底,对森林防灭火工作极为不利。为深入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工作部署

  当前,党的二十大日益临近,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森林防灭火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方针,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上来,坚决克服“夏季无森林火灾”的麻痹思想,深刻汲取2019年极端干旱天气导致森林火灾在非重点防火期集中爆发的历史教训,敏锐感知当前不利气象条件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风险,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谋划部署,切实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到位,落实“夜不能寐,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有效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把握规律特点,强化形势研判

  各乡镇各单位要迅速把工作精力聚焦在防范应对夏季高温晴热天气条件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上来,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主动分析高温少雨天气、辖区野外用火特点等因素,精准研判辖区森林防火形势,准确掌握森林火灾规律,科学做好火险等级预测预报等工作,适时部署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精准指导各地因险施策、因险布防。科学安排落实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综合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地面瞭望和人工巡护四位一体监测体系,规范报送火情火灾信息,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深化专项治理,强化源头管控

  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责任,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部署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发布禁火令,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扎实推进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林内可燃物清理,突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严密排查林区输配电设施、加油站、天然气管道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切实做到问题清零,严防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林业部门要针对当前森林火灾风险日益攀升的客观实际,协调林长巡山,以上率下传导责任;组织护林员、山头责任包保人等基层防控力量切实行动起来,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严格履行巡查管护责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推进群防群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四、加强应急准备,强化扑火安全

  各乡镇要紧盯近期高温少雨重点时段,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落实和督办力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实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快修订出台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加强对各类防扑火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在组织领导、通讯联络、扑火器材、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前做好充足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科学有序应对。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坚决防止小火酿大灾,坚决防止小火亡人和大火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及时印制下发,按时张贴到位

  各乡镇要及时将《竹山县高温睛热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张贴到本辖区的街道、行政村、自然村、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林缘地周边及各个主要路口,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范意识。

  各地张贴完成情况于2022年8月14日前报县森防办。

  联系人:王聪  电话:0719--4225189


  附件:《竹山县高温晴热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竹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竹山县高温晴热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加强高温晴热天气条件下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 灾发生,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 号)《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高温晴热天气条件下森林防火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500米内的区域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名胜区、国有林场、林业生产基地。

  三、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集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等。

  (四)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严禁枪械、电网狩猎。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六)严禁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七)严禁破坏、盗窃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严禁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八)严禁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在林区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九)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责任,林木、林地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19-4225189;

  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719-4221219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竹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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