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今年以来,竹山县积极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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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改革”先行区创建点工作,实现购房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缴税环节与售房方缴纳转让税费环节分离,取消了“转让方缴清税款后,受让方才能办理产权证”的前置审批条件,使群众因开发商未缴清税费导致的“办证难”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目前,滨河广场等全县12个小区372户业主顺利拿到企盼多年的不动产权证。
近年来,随着竹山县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现象逐渐增多,进而影响到购房者上户口、子女入学等,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问题。针对群众这一烦心事,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绝不能因开发商的违法,让群众买单”“不能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企业违法行为合法化”的总体思路,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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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并成功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创新项目。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职能部门多、管理环节多,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多方协调,提请县政府成立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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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机制。通过赴外地学习先进做法,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举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税务局共同牵头起草了《竹山县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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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竹山县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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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税收共治管理办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正式印发实施。为方便群众办证,县税务局构建了交易申请“一窗受理”、各部门“一网联办,并联审核”服务流程;依托“鄂汇办”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力争实现办证一次不用跑。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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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的初衷是既要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又要控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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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保证国家税收安全。为此,竹山县以税收共治作为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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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改革的保障机制,按照“权责分开、部门联动、高效服务、双轨并行”的原则,建立由政府主导,税务部门牵头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管控的税收共治机制。其中,县税务局负责房地产行业全环节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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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控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土地环节税费;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控管项目建设开发环节税费;县人民法院协助控管司法裁判和执行、破产、重组、资产置换等财产权确认过程中的涉税问题。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目前该县已追缴入库税费318.37万元,为房地产开发商合法合规经营、房地产行业稳定健康发展营造了法治公平的硬环境。(石濡华 张振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