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202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及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十人社函[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两个中小微企业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政策,其中:湖北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人、竹山爱尔眼科医院1人等合计2个企业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5日)。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真实身份与竹山县劳动就业局援助股、人社局就业股联系。电话:4225218、4225975。
附:符合奖补企业及人员花名册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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