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深入推进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确保摩托车考试评判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有关规定,拟于2022年10月8日起在我县启用摩托车驾驶人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算机智能评判应用,不再进行人工评判。
特此公告
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9月22日

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深入推进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确保摩托车考试评判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有关规定,拟于2022年10月8日起在我县启用摩托车驾驶人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算机智能评判应用,不再进行人工评判。
特此公告
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