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竹山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竹山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6个方面和23项具体奖补措施。用“真金白银”鼓励和激发全社会自主创新意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助推竹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奖励的对象、范围、项目、标准、审核以及申报程序等。对获得发明专利、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了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最高可奖励20万元。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对通过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贷款产生的利息和评估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办法》还明确了鼓励支持科研院所、技术中心(实验室)、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等围绕我县行业共性关键和企业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和培育、专利项目运营、专利评议、专利导航以及知识产权技术咨询(教育培训)等,并给予资助奖励。
《办法》出台填补了我县在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动植物新品种等新型知识产权领域的空白,为推进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提供了适用性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办法》重点内容,统筹抓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业务指导和服务供给,切实将《办法》中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不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陈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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