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0月25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至此,自2019年出台《竹山县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报告制度工作方案》以来,分别听取和审议了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三个专项报告,连续四年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基本实现了县级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
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在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的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正确监督。以整合资源、盘活存量、保值增值为目标,对报告内容是否全口径、全覆盖进行审查,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全面。报告实行事前沟通指导、事中财经委初步审查,常委会上集体审议,事后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闭环”。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多方联动,构建监督“大格局”,不断筑牢国有资产监管“防火墙”,力促管好人民的共同财富。(吴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