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积极提供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对不按规定参与核酸检测人员。举报线索经属地乡镇街道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提供线索人员每例奖励100元;
2.对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竹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对象的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每例奖励200元;
3.对纳入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人员私自外出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200元;
4.对与阳性感染者等风险人员有活动轨迹交集的对象的线索,或提供阻止疫情传播的有效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
二、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4230305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地址等详细有效信息。
三、有关说明:
对同一线索接到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合伙骗取奖金的行为,对故意逃避疫情管控的人员,将从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以竹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竹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