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重点区域公共场所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竹山县其他重点区域工作专班继续深入各经营场所现场巡查,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少数市场主体仍存在未按防疫要求违规经营现象,为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部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第二十批经营场所予以通报如下:
现场整改4家:
竹山县城关镇鑫旺旅店(消毒剂配比浓度过高)
竹山县城诗宾馆(疫情防控台账记录不完整)
竹山县宏桥商务宾馆(1.从业人员核酸超过5天 2.工作人员针对消杀比例不清楚)
竹山县城关镇宏发商务宾馆(疫情防控台账记录不完整)
竹山县其他重点区域工作专班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