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政府及县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下,我县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依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政策开展工作,目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现将竹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整合优化前,竹山县共有6个自然保护地,批复总面积7.3928万公顷,落界面积7.2688万公顷,去除重叠后实际占地面积7.0271万公顷,包含1个自然保护区、1个地质公园、3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整合优化过程中,依据调整规则,合并1个自然保护地,调出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人工集体商品林、重大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0.8554万公顷,新增调入0.6193公顷。整合优化后竹山县共有5个自然保护地,面积6.7910万公顷,包含1个自然保护区、3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具体见整合优化后竹山县自然保护地名录)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4月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竹山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联系。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民路100号(邮编:442200);联系电话:0719-4225253;电子邮箱:1010332325@qq.com。
竹山县林业局
2023年3月31日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