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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竹山县《关于全面禁止县城特定区域禽类活体交易和屠宰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05 16:01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贺荣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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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3月份以来,按照县政府关于城区活禽“划行归市”工作部署,竹山县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牵头单位职责快速推进此项工作。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分别赴襄阳市、十堰市城区、丹江口市等地学习考察,详实调查了解各地推进活禽市场管理和集中宰杀的主要做法、具体措施、职责分工、协作机制;组建专班对城区范围内现有从事活禽经营、宰杀的人员、地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切实掌握活禽从业人员信息、经营状况,收集意见诉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竹山县《关于全面禁止县城特定区域禽类活体交易和屠宰活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5日。

联系电话:0719-4226959

邮箱:904408443@qq.com


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


关于全面禁止县城特定区域禽类活体交易和屠宰活动的通告


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县城特定区域全面推进活禽“划行归市”,实行活禽“集中屠宰、统一检疫、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的经营模式,禁止在县城特定区域内进行禽类活体交易和屠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23年8月15日0时起,竹山县城特定区域全面禁止禽类活体交易和屠宰活动,统一销售白条禽。按照活禽“划行归市”的要求,禽类屠宰进入竹山县兴坤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集中屠宰点(竹山县鱼岭工业园)。

二、特定区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竹山县人民政府划定城区特定区域,实行活禽“划行归市”,禁止在县城特定区域内进行禽类活体交易和屠宰活动。县城特定区域:东至桥东村委会,西至县一中,南至竹向路与二道坊村三岔路口(二道坊桥),北至邓坪工业园。

三、禁止品种

本通告所称禽类,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等。

四、注意事项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城特定区域内全面禁止禽类活体交易、屠宰,统一销售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加挂“禽类产品检疫验讫”标志(脚标)的白条禽,相关部门加大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违反本通告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从事白条禽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持证照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记录台账制度,所销售禽类必须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

3.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到合法经营资质的门店或超市购买加挂“检疫标志”(脚标)的白条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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