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方面
问题1:“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专题学习2次。全面完成我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废弃矿山修复项目,目前竹山县所涉17个历史遗留矿山已纳入“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区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对有主矿山建立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召开矿山企业约谈会1次,督促企业边开采边修复。
问题2:“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佳”的整改情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就该问题作书面检查。制定不动产登记“六不准”行为规范,成立1支“党员先锋队”,设置4个“党员先锋岗”,开展引导咨询、帮代办服务400余次,90%以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101项登记事项实现线上办理。目前通过线上办理业务3000余宗。
问题3:“服务县域重点建设项目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主动上门服务重点项目13次,取得G242竹山县楼台至城关段改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批次)19.1267公顷(286.9亩)的省市建设用地批复。完成竹山县2022年度第21批次(城北新区)等15个项目119.8925公顷(1798.39亩)的县级组卷。
问题4:“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批复进度滞后”的整改情况。加强与用地单位沟通,催促用地单位及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积极主动上门服务企业,清单式告知用地单位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相关佐证材料和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用地规划选址和预审意见审批工作。
问题5:“规划履职能力有欠缺”的整改情况。优化矿权审批,及时为矿山企业申办矿权手续。收回17.47亩闲置土地。
问题6:“推进工程建设不力”的整改情况。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印发《关于分解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张蓝图项目策划生成及实施用地清单制等考评指标工作任务的通知》和《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一窗通办”,实现全程网办,设立企业服务绿色专窗“帮代办”服务,施行“告知承诺制”,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问题7:“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有欠缺”的整改情况。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对潘口、溢水等11个乡镇的28个非煤矿山和9个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组成29个专班开展矿山安全各类排查检查120余人次,累计排查检查矿山90个。
问题8:“地灾防治重形不重效”的整改情况。与17个乡镇244个村的网格专管员签订“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管控暨‘四位一体’网格专管员责任书”,实施双值班值守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1460处2120人次。与竹山县气象局、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签订气象服务协议及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技术协管工作(专家常年驻守)协议,2023年新增55处监测点,新增182台套专业监测设备,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地哨”作用。累计开展地灾应急演练254场次11100余人次,培训29场次2006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
问题9:“土地招拍挂程序不规范,提前收取招拍‘订金’”的整改情况。公开遴选土地测绘、土地评估、土地招拍挂等服务机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工作的通知》,以内部规范性文件约束土地出让行为。
问题10:“欠征土地出让金”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核实土地出让金征收情况,追缴6宗地块的8659.5万元土地出让金。
问题11:“基础测绘工作进展缓慢”的整改情况。测绘地理信息股负责人就该问题作书面检查。《关于将我县纳入2023年度全省基础测绘联动更新计划的请示》已通过市局、省厅审批,《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基础测绘工作的请示》已通过县政府签批。我局已于2023年7月下旬开展采购招标工作。
问题12:“大地坐标系转换滞后”的整改情况。我县大比例尺地形图已转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问题13:“对‘多测合一’的市场监管和成果规范性建设不够用力”的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管力度,引进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推动我县“多测合一”工作,在市“多测合一”平台上传相关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问题14:“执法监督宽松软”的整改情况。对执法监察局负责人和相关案件办理人予以政务处分。组织执法监察干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次,参加省厅组织的学习培训2次。印发《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猎狐”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动态执法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7个乡镇开展快速反应系统巡查。
问题15:“矿山管护有漏洞”的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松石矿山管护工作的通知》,在13个涉矿乡镇开展绿松石矿洞管理专项行动,排查封堵不彻底矿洞,督促各乡镇即查即改,堵塞漏洞,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竹山县智慧城市项目(一期)智慧矿山板块已通过十堰市大数据中心组织的技术方案评测,并与智慧城市分中心进行了数据对接,智慧矿山视频已推送至智慧城市支撑平台。
问题16:“漠视群众诉求,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设置“水电气一体化过户”专窗,制定“水电气一体化过户服务指南”,实现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与水电气等民生事项“一事联办”。成功化解3000余户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我县成功创建的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工作获得全省通报表扬。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不到位”方面
问题17:“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要求。党组副书记就事业单位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力进行了批评教育,事业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就该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局属3个支部对2019年以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开展自查。事业单位党支部取消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的评优资格。
问题18:“廉政谈话不廉政”的整改情况。制定《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学习省市县纪委典型案例通报5次,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2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
问题19:“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副书记对问题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下发工作提示,明确班子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月报告单的上交要求,局党组办公室明确专人对班子成员上交的月报告单进行严格审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问题20:“重要点位廉洁风险点突出”的整改情况。召开能力作风建设财务管理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开展《部门经费财务知识交流》专题培训。盘点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形成固定资产盘点表,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清理结算管理,杜绝不合规的借支。对已完工结算后的项目结余资金退回财政国库127983.63元。对两年以上未拨付的资金存量收回5351900.22元。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有欠缺”方面
问题21:“党组成员多次不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整改情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共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局长开展谈话提醒,要求所有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每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
问题22:“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批评意见流于形式的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分别予以提醒和批评。通过专题学习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问题2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整改情况。开展党务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季度召开支部大会,按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讲一次党课。
问题24:“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举办党务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目前已发展入党申请人2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转正1人。
问题2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述职报告,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共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4232735,电子邮箱:570537901@qq.com。
中共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