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按照十医保发〔2023〕39号和十医保发〔2023〕42号文件规定,经门诊特殊慢性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对2024年3月份线下申报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拟新纳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对象共172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11人,城乡居民医保161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719-4229717。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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