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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县级河湖长调整名单
发布时间: 2024-09-12 11:26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荣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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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需要,县级河湖长调整名单公布如下。

总河湖长:  汪正义  县委书记

王丽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湖长:王宇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明昌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范  奇  县委常委、副县长

任  卓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河湖检察长:侯小丽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河湖总警长:王金柱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竹山县县级河湖长名单

1.png

 

竹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关于印发《竹山县县级河湖长调整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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